交响曲

交响曲是一种具有奏鸣曲体裁特点的、由管弦乐队演奏的大型器乐套曲,结构宏大,意蕴深广,擅于概括社会生活和人类思想的丰富内容,有着巨大的戏剧性的感人魅力。交响曲通常由四个乐章组成∶

 

第一乐章为快板,乐章之前常带有慢板的引子,乐章采用奏鸣曲式;第二乐章速度徐缓,采用三部曲式或变奏曲式等;

第三乐章速度较快,节奏明晰,具有舞曲的特性,是采用带有一个"对比三声中部"的三部曲式写成的小步舞曲或谐谑曲;

第四乐章又称"终乐章",速度急速,采用奏鸣曲式、回旋曲式或变奏曲式等。

交响曲(Sinfonia或Symphony)的名称源于希腊语,原意即"共响"。在中世纪,此词亦曾指两个音的和谐结合。这个词在16世纪前就已经在使用,当时是泛指一切多声部的声乐曲和器乐曲。规范化了的交响曲体裁,则是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成。至18世纪中、后期,交响曲逐渐脱离歌剧而成为独树一帜的器乐体裁。早期的交响曲大多没有标题,标题交响曲兴起是在19世纪,当时的交响曲主要以内容标题性、曲式结构比较自由、管弦乐写法华丽、音响丰满、常用主导主题贯穿全曲、速度自由多变为特色。20世纪,交响曲受各种现代音乐思潮影响,具有构思独特、管弦乐队编制多、写作手法新颖、音响复杂等特点。而中国的交响曲则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,多属于标题交响曲。

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杰出代表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,在交响曲发展史上作出过伟大贡献。海顿确立了交响曲的规范形式,采用了双管编制的乐队组合方式,展示了多样化的主题发展手法,使小步舞曲乐章洋溢着民间的生活气息。莫扎特的音乐,以带复调因素的主调和声风格和旋律化的展开手法为特色,并吸取德奥歌剧创作经验和民间音乐素材,丰富了交响曲的表现力。贝多芬的作品,运用广阔发展的动机、对比主题和富于动力的和声,给结尾部以充分抒发的余地,扩大展开部的容量,使奏鸣曲式成为戏剧性的结构形式;以诙谐曲代替小步舞曲乐章,末乐章往往是全曲的中心部分;将短笛编入乐队,增加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,甚至在《第九交响曲》中加入人声,开了浪漫主义交响音乐的先河。

标签:音乐小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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